浙江省溫州市作為“大綜合一體化”行政執法改革的重要試點城市,積極響應國家號召,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,大膽探索,先行先試,通過系統性、整體性的制度重塑,有效破解了基層執法領域長期存在的多頭執法、重復執法、職責交叉、效率不高等難題,顯著提升了執法力度和執法效率,為優化營商環境、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提供了“溫州樣板”。
一、 打破壁壘,構建“一支隊伍管執法”新格局
改革的核心在于整合執法隊伍和事項。溫州市將原先分散在市場監管、生態環境、文化市場、交通運輸、農業農村、應急管理、自然資源和規劃等多個領域的執法力量和事項進行梳理、歸并,推動執法權限和力量向基層延伸下沉。通過組建縣(市、區)級綜合行政執法局,并在鄉鎮(街道)層面設立綜合行政執法隊,基本實現了“一支隊伍管執法”。此舉不僅精簡了機構,減少了執法擾民,更從根本上解決了多頭執法帶來的權責不清問題,使基層政府能夠統一指揮、統籌協調,執法權威性和嚴肅性得到顯著增強。
二、 數字賦能,打造智慧高效執法新體系
溫州將數字化、智能化貫穿改革全過程。依托省、市統一政務平臺,打造了“大綜合一體化”執法監管數字應用。該平臺集成了事項清單管理、執法協同指揮、證據共享互認、案件網上流轉、數據分析研判等功能。執法人員通過移動終端即可實現現場檢查、取證、立案、審批全流程線上操作,大大縮短了辦案時間。通過大數據分析,能夠精準識別高風險領域和對象,推動執法從“人海戰術”向“精準靶向”轉變,從“事后處罰”向“事前預警、事中干預”延伸,執法精準度和預防性顯著提升。
三、 標準規范,保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
力度與效率的提升,必須以規范化、標準化為基礎。溫州在改革中同步推進執法標準化建設,全面梳理并公開行政執法事項目錄,細化自由裁量權基準,推行執法公示、執法全過程記錄、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“三項制度”。統一的執法程序、文書標準和操作規范,確保了不同領域、不同區域的執法行為尺度一致、程序合法、結果公正。這不僅提升了執法公信力,也加強了對執法行為本身的監督,有效防范了執法風險。
四、 協同聯動,形成基層治理強大合力
“大綜合一體化”改革并非簡單合并,而是強調“綜合”與“專業”相結合,部門間高效協同。溫州建立健全了跨部門、跨層級的執法協作配合機制,明確了行業監管與綜合執法的職責邊界與銜接流程。對于專業性強的領域,綜合執法隊伍可隨時請求原業務主管部門提供專業支持與技術鑒定;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也能及時移交執法隊伍查處。這種“監管+執法”的閉環聯動,形成了發現問題、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治理合力,使許多過去“看得見、管不著”或“管得著、看不見”的頑疾得到有效整治。
成效與展望
溫州的實踐表明,“大綜合一體化”行政執法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:執法隊伍更加精干高效,基層執法響應速度大幅加快,重復檢查率明顯下降,市場主體負擔切實減輕,群眾滿意度持續上升。執法力度因權責統一、指揮順暢而得到加強,執法效率因流程再造、數字賦能而實現躍升,真正達成了“雙提升”的目標。
下一步,溫州將繼續深化改革,在完善法規制度、強化數字應用深度、提升執法人員綜合能力、暢通社會監督渠道等方面持續發力,不斷鞏固和擴大改革成果,努力打造更具辨識度、更高水平的行政執法改革示范,為全省乃至全國提供更多可復制、可推廣的寶貴經驗。